北京明天智光科技有限公司获得防伪材料 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》的告知函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440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)、《防伪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等规定,任何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、销售防伪材料产品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材料产品。各地技术监督执法部门,每年将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,对存在无证生产行为的企业进行检查处罚。 为了更好地为贵公司服务,提供高品质的防伪油墨、防伪纤维和其它防伪产品,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核批准,北京明天智光科技有限公司(原北京大学德力科化学公司)于2007年7月2日获得防伪材料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》(证书编号:XK19-002-0007)。
北京明天智光科技有限公司防伪材料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》证书见附件。
咨询电话:010-62755628 13701186286
|